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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侵权屡见不鲜 专家吁内容搬运工速速下岗

来源:新闻热点 编辑:admin 时间:2021-06-07

  短视频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侵权问题屡见不鲜 专家呼吁

  “内容搬运工”速速下岗

  ● 目前,爆发式增长的短视频已经成为全民制作、参与、分享的文化现象,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成为短视频博主

  ● 为争夺更多用户,各平台大量签约头部创作者,以打造内容优势,但随之带来的侵权问题也日益凸显,原创作品被随意抄袭、转载、剪切的现象屡见不鲜。不少内容创作者盗用他人视频、抄袭创意,以此来获取流量  

  ● 由于我国短视频相关法律并不完善,从而容易出现无法确定侵权界限、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未来短视频的制作将呈现出内容创意优先的特点,注重垂直领域的深耕,若内容创作生态频遭破坏,原创作者无法维权,则会破坏内容市场的平衡

  □ 本报记者 赵丽

  今年4月,从新华社刊文到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与500位艺人发布联署倡议书,短视频侵权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很多拆解剧集的知名视频博主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内容搬运工”的好日子要到头了。

  上一次如此声势浩大的维护网络知识产权还是2018年。那一年,国家版权局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累计下架删除了57万部作品。

  爆发式增长的短视频已经成为全民制作、参与、分享的文化现象,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上了短视频博主的新“岗位”,但随之而来的跨平台“偷运”和抄袭事件屡见不鲜。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吐槽,“短视频平台上的段子抄来抄去,没什么新意”。同时,互联网内容维权之路也一直走得较为艰难。

  随意转载剪切作品

  侵权问题日益凸显

  近几年,随着短视频的崛起,短视频平台迅速占领高地。目前,短视频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流量增长最快的产品。《2020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9.01亿,短视频的用户使用率最高,达87%,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为110分钟。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短视频用户规模为8.73亿,较2020年3月增长1亿,占网民整体的88.3%。

  为争夺更多用户,各平台大量签约头部创作者,以打造内容优势,但随之带来的侵权问题也日益凸显,原创作品被随意抄袭、转载、剪切的现象屡见不鲜。不少内容创作者盗用他人视频、抄袭创意,以此来获取流量。

  对此,有业内人士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未来短视频的制作将呈现出内容创意优先的特点,注重垂直领域的深耕,若内容创作生态频遭破坏,原创作者无法维权,则会破坏内容市场的平衡。

  4月26日发布的《2020微信知识产权保护数据报告》显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微信视频号处理逾3.3万条侵犯知识产权的短视频,视频号账号名称保护系统收录9.9万个关键词。

  不过,由于我国短视频相关法律并不完善,从而容易出现无法确定侵权界限、维权成本高等问题。

  据人民网研究院统计,目前围绕短视频制作方式主要有5种侵权形式:秒盗,即上传一两分钟后就被盗取;长拆短,把电影分拆成短视频;画中画,指将视频采用分屏形式放在另一部视频中;二次创作,即未经许可对影视经典等进行“二次创作”;微加工转发,即删除片头片尾,将标识打码等。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当前短视频平台中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一是未经许可将电影电视等作品剪辑成片段,予以上传分享;二是类似剧情的短视频内容过多过滥,其背后可能涉嫌侵害该剧情对应剧本作品的表演权等。“由于短视频平台的用户规模以及流量经济模式,使得短视频平台上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愈发严重。”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把侵权行为分为两类:一是短视频创作者对切条的视频添加了文案、配音以及剧情分析,即行业内所称的“二次创作”,这是短视频行业存在的最主要的侵权行为;二是短视频平台自己直接发布或者以用户名义发布前类短视频。

  《法治日报》记者在3家短视频平台询问了10余名内容创作者,对方均表示经历过抄袭与被抄袭的情况。“其实也没有办法,热度都是一阵一阵的,我们不跟着流行走就没有流量,火不起来。”一位不愿具名的up主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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