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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明:11项新政加强健身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公共服务体系

来源:新闻热点 编辑:admin 时间:2020-11-07

人民网北京10月10日电(胡雪蓉)10日上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建明指出,《意见》在加强健身设施建设方面,共有包括开展健身设施现状调查,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1年内编制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等11项新政策举措。

李建明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群众体育事业、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和服务水平不断改善,但仍存在健身设施有效供给不足、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等问题。为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推动群众体育加快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工作部署,在深入、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一年多努力,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

李建明介绍称,《意见》共分总体要求、完善顶层设计、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升建设运营水平、实施群众体育提升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六部分。

在加强健身设施建设方面,主要有11项新政策举措:一是开展健身设施现状调查,摸清底数、查找短板;二是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三是于《意见》印发之日起1年内编制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四是确有必要建设的大型体育场馆,要从严审批、合理布局,兼顾社区使用;五是在编制涉及健身设施的规划时要征求体育主管部门意见;六是明确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公益性建设用地、以租赁方式供地以及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的政策;七是加大健身设施建设审批放管服改革力度,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八是“十四五”期间,在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九是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室外健身设施的政策;十是推动各地区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学校体育场馆,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十一是规范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模式,编制推广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示范合同文本。

在实施群众体育提升行动方面,主要提出“一平台一品牌”,明确要推进“互联网+社区体育”,建设国家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平台,依托该平台、运用市场化方式打造“全国社区运动会”品牌。要求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在组织社区体育活动、指导科学健身方面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此外,《意见》还就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出要求,如强化公共体育场馆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的功能,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预约制度,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发挥全民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和免疫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等。


(责编:胡雪蓉、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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