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男子杀害女儿8岁同学案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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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2
时间:2019-12-21
封面新闻记者刁明康
12月20日,浙江瑞安“男子杀害女儿8岁同学案”受害者家属叶先生,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来终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浙江省高院维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即判处凶手林建厦死刑。
2019年2月,温州市中院一审判处凶手林建厦死刑,附带民事赔偿30万元。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 2019) 浙刑终103号》显示,被告人林建厦对原审刑事部分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浙江省高院审理后认为,林建厦持刀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因女儿与同学间的小摩擦而心生怨恨,起意报复、在校园内公然持刀将女儿的同学残忍杀害,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林建厦作案后有自首情节及林建厦亲属二审期间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但因罪行极其严重,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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