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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乡村建设有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来源:新闻热点 编辑:admin 时间:2020-05-06

  □ 本报记者  杜 晓

  □ 本报实习生 黄佳钰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乡村之路,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指出,到2035年,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据了解,《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重大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政法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准确把握疫情形势下治安形势新变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月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时表示,要因时制宜谋划好疫情防控背景下扫黑除恶制胜之策,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再掀强大攻势,确保收官之年专项斗争取得全胜。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农村法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有利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强化乡村司法保障

  落实农民合法权利

  《意见》明确,要强化乡村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认为,《意见》中提到的上述问题非常具体,在现实中很有针对性,也是当前我国农村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背后原因较多,其中就包括城乡发展不均衡。

  “此外,某些农村地区的文化风俗相对比较落后,如娶媳妇要给彩礼,导致拐卖妇女儿童、收买外籍妇女为妻等问题出现。还有的农村地区由于精神文明建设跟不上,导致黄赌毒现象屡禁不止。”支振锋说。

  中国城乡基层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丁文认为,强化乡村司法保障能够让农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能够让纸面上的法律实实在在地融入农村群众日常生活之中。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以及“保护伞”,可以从根本上清除阻扰法治乡村建设的某些障碍,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提速。

  支振锋认为,乡村治理和城市治理存在相似之处,就是要发动和组织群众。要加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如村民委员会,还要对农村社会组织进行指导和培育。这样就能有效地将农村基层群众组织动员起来,避免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混入农村干部队伍之中。

  丁文也认为,为了落实上述规定,要坚持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因为法治乡村建设的主体就是群众。长期来看,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样非常重要,如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没有及时占领乡村思想文化阵地,一些与邪教、黄赌毒有关的负面文化就会滋长蔓延。

  《意见》还指出,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和对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力度,推进困难群众执行救助体系建设,及时实现农民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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