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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女取款银行拒绝委托有效妥善调处

来源:新闻热点 编辑:admin 时间:2021-03-22

  代女取款银行拒绝委托有效妥善调处

  □ 本报记者  黄辉

  □ 本报通讯员 陶然

  移民日本的女儿授权母亲领取存折存款被银行拒绝,本人办理是否应作为客户存取款的唯一途径?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调解了一起储蓄合同纠纷案件,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核实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后,银行代理人当庭通知柜台工作人员办理定期存折转账业务,该案得以妥善调处。  

  法院查明,陈某系赵某女儿,现定居日本。2004年4月,陈某在某银行开立了一本外币定期存折,存入42万日元两年定期存款,存款到期后一直未取出。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工作生活等原因,陈某本人不能前往国内办理取款业务,遂书面委托其母亲赵某代为办理存折账户密码重置、直系亲属互转业务及销户业务。但银行以非本人办理、授权委托书真实性无法核实为由予以拒绝。赵某将某银行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某银行办理定期存折上的42万日元本息转账给赵某的业务,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官经调查后向某银行解释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告知银行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业务的特殊客户可以特事特办,并通过“云上法庭”平台让原告赵某、被告某银行和远在日本的陈某当庭核实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消除某银行的心理顾虑,该案以调解方式妥善解决。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中国银保监会《进一步加强银行卡服务和管理有关问题》明确规定,对于因老弱病残、出国、意外事件等特殊原因,无法办理需有持卡人本人亲自办理业务的特殊客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设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做好柜台延伸服务,必要时可提供上门服务。

  法官建议,在现代化的留证、授权、公证等技术手段不断进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通知精神和原则性规定积极做好柜台延伸服务,特别是为老弱病残、出国、意外事件等特殊客户提供人性化服务,如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拍照、摄像、核实授权、第三方公证等方式以达到证明客户身份,做到既能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又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使银行和客户形成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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